:2026-03-13 12:27 点击:3
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“挖矿”(即通过计算机运算争夺虚拟货币奖励的行为)曾一度被视为“暴利”行业,在各国监管政策收紧的背景下,以“挖矿”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,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,更触犯了法律红线,从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相关业务,到全球多国对非法挖矿案件的严厉打击,这一领域已成为法律监管的重点对象。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核心问题在于其与非法金融活动、能源浪费、网络安全风险的深度绑定,以中国为例,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交易。
法律层面,“挖矿”违法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:
近年来,全国范围内查处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违法案件屡见不鲜,暴露出该行业的灰色产业链与法律风险。
某地“挖矿”团伙盗电案
2022年,江苏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盗电“挖矿”案:犯罪团伙以“数据中心”为掩护,在偏僻厂房内搭建非法矿场,通过篡改电表、绕过计量装置等方式盗用工业用电,月均电费高达数百万元,其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匿名性,将挖矿所得通过境外平台洗白,涉案金额超亿元,主犯因盗窃罪、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跨境“挖矿”洗钱案
2023年,广东警方通报一起利用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洗钱案件:犯罪团伙在境内组织人员“挖矿”,同时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将“矿工”的劳动报酬转换为USDT(泰达币),再通过“跑分平台”分散转移至境外账户,掩盖资金来源,该案涉及全国20余个省份,涉案金额达5亿元,嫌疑人因洗钱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起诉。
地方政府违规“挖矿”项目
部分地区为短期经济利益,默许甚至引进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2022年,云南某县因违规审批“挖矿”企业,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,调查显示,该企业以“大数据产业”为名,实则占用大量水电资源进行挖矿,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因滥用职权、监管失职被问责。
全球范围内,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监管已形成共识,中国自2021年全面禁止“挖矿”后,各地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关停非法矿场,切断“挖矿”用电支持,并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欧盟、美国、日本等经济体也通过立法限制挖矿活动,强调其能源消耗与金融风险。
监管部门的明确态度是: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绝非“科技创新”,而是披着技术外衣的违法犯罪行为,任何试图通过“挖矿”牟利、逃避监管的行为,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。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违法案件的频发,为公众敲响了警钟: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“黄金时代”早已终结,在法律与监管的双重约束下,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被绳之以法,唯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远离非法金融活动,才能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,对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违法案件的持续打击,不仅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,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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