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2026-02-12 11:15 点击:6
“抹茶”二字,本是舌尖上的诗意——从唐宋的点茶、抹粥,到如今遍布街角的抹茶拿铁、抹茶千层,这抹翠绿早已跨越千年,成为全球食客心中的“东方风味符号”,然而最近,这抹“绿色”却在商标注册领域碰了壁:多家企业尝试将“抹茶”注册为商标,却纷纷收到驳回通知,“抹茶注册不了”的话题引发热议,这背后,究竟是传统美食的“水土不服”,还是现代商标制度的“铁面无私”?
商标注册的核心原则是“显著性”——即标识需能让消费者区分商品来源,且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,而“抹茶”的注册困境,恰恰与这两个原则紧密相关。
“抹茶”作为商品名称的“通用性”是最大障碍,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,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“抹茶”在食品行业早已是约定俗成的品类名称,指以覆盖栽培的茶树鲜叶为原料,经蒸汽杀青、干燥后制成的微粉末状茶制品,无论是日本“抹茶”(Matcha),还是中国本土的“抹茶”,本质上都是一种茶叶加工工艺和产品类型,就像“巧克力”“咖啡”一样,若允许单个企业独占“抹茶”商标,反而会剥夺其他同行业经营者使用通用名称的权利,造成市场垄断。
“抹茶”的“在先使用”与“地域文化”因素增加了注册复杂度,虽然“抹茶”一词源于中国隋唐时期的“末茶”,但在现代语境中,日本抹茶产业通过标准化生产和全球推广,使其与“抹茶”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关联,此前已有企业成功注册“抹茶”相关商标(如涉及特定图形、英文组合或特定商品类别),新申请者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纯文字“抹茶”,易因“近似商标”被驳回,部分企业试图通过“防御性注册”覆盖多个类别,也进一步挤占了公共名称的注册空间。
对于“抹茶注册难”,有人认为这是对传统文化的“保护”——避免公共文化资源被企业私有化,确保中小企业能公平使用“抹茶”开展经营;也有人担忧,这会让真正投入研发、打造高品质抹茶产品的企业难以建立品牌辨识度,不利于行业升级。
商标制度的初衷是“平衡保护”:既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,也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,以“抹茶”为例,纯文字注册虽难,但企业并非无路可走,若能通过设计独特的图形商标(如结合传统茶筅、茶碗的元素)、加入产地标识(如“宇治抹茶”“西湖抹茶”)、或与特定工艺、品质认证结合(如“有机抹茶”“石磨抹茶”),仍可形成具有显著性的品牌标识,知名品牌“卢仝”“一保堂”等,通过“文字+图形”的组合注册,既保留了“抹茶”的核心认知,又建立了独特的品牌形象。
而对于消费者而言,“抹茶注册不了”反而可能是一种“利好”,这意味着市场上不会有某家企业垄断“抹茶”定义,消费者可以在不同品牌中比较原料、工艺和品质,推动行业从“概念炒作”转向“价值竞争”,近年来,我国多地已开始推动“抹茶”团体标准制定,明确“抹茶”的生产工艺和品质要求,正是通过标准化手段,让“抹茶”回归其作为高品质茶制品的本质,而非沦为营销噱头。
“抹茶”的注册困境,并非孤例,此前“逍遥镇胡辣汤”“镇江香醋”等地域名称也曾陷入商标争议,最终通过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”等方式解决——即由行业协会或组织注册,授权符合标准的企业使用,既保护地域品牌,又防止滥用。
对“抹茶”而言,或许可借鉴这一思路:推动建立“抹茶”地理标志或团体标准,明确其原料(如必须采用覆盖栽培的茶树鲜叶)、工艺(如必须采用石磨研磨)、品质(如色泽、香气、细度等指标)等核心要素,只有符合标准的产品,才能使用“抹茶”标识,并可通过子品牌(如“XX品牌抹茶”)建立差异化竞争,这样既能保护“抹茶”作为传统通用名称的公共属性,又能激励企业提升品质,让“抹茶”真正成为“高品质茶制品”的代名词,而非一个可以被随意“贴牌”的模糊概念。
消费者也需擦亮双眼:面对市场上“抹茶味”“抹茶绿”等模糊宣传,学会辨别真正的抹茶产品——查看配料表是否含有“抹茶粉”(而非“食用色素”“茶多酚”),关注产地和工艺信息,让每一口“抹茶”都吃得明白、吃得安心。
从唐宋的“碾玉流泉”到现代的“翠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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